1.招标条件
明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明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明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吨/日),另外包括明光市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三界镇500吨/日、管店镇1000吨/日、桥头镇500吨/日、涧溪镇1000吨/日、自来桥镇500吨/日、张八岭镇1000吨/日、古沛镇500吨/日、潘村镇2000吨/日、泊岗乡500吨/日、石坝镇1000吨/日、柳巷镇500吨/日、女山湖镇2000吨/日)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编制费用约75万元;
2.2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论证报告书的初稿,初稿汇报后10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出具正式论证报告书并报送审批;
2.3招标范围:论证书编制(含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水功能区水域概况和现有取排水状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污水处理与效果分析、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结论与建议)、论证书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
3.2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文或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自2015年1月至今有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的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至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天健 联 系 人:朱风雷
电 话:13865815792 电 话:1595507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