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六安市 | |
项目名称 | 金寨县古碑镇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21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招标编号 |
E341524001000995 | ||||
备案编号 |
JZZB-GC-20173053 | ||||
工程名称 |
金寨县古碑镇污水处理 ( 二期 ) 工程 | ||||
工程地点 |
金寨县古碑镇街道 | ||||
招标 ( 建设 ) 单位 |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本项目包括截流井、检查井、管道铺设等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120 日历天 | ||||
招标资质、 资格要求 |
1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2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级证书,无在建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 | |||||
3 、业绩要求 ( 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为准)企业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50 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业绩。 ( 2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350 万元的污水管网工程业绩。 注:属于国有投资的项目,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载有其姓名的合同和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属于民营投资项目,开标时应提供载有其姓名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证明(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 , 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如合同等不能载明业绩的特征,则须提供能载明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项目特征的设计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 |||||
4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5 、其他: / | |||||
建设规模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数 |
1 个标段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是(以具备 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 年 12 月 21 日 | ||||
项目开标时间 |
2018 年 1 月 1 0 日 15 时 00 分 | ||||
报名方式 |
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jfwpt.luan.gov.cn )登录并进行网上报名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jfwpt.luan.gov.cn )登录并下载(含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补充文件等)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中位值法 | ||
备 注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 、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3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 陈胜 电话: 0564-7350779 18956468728 。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 93400101001467891500048; ( 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 182726888774 ; ( 3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00278890610300003362; ( 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 1761501021000028133001001 ; (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 CA 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jfwpt.luan.gov.cn )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6 、投标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办理 CA 认证锁。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拟报名参加我县项目投标的,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有问题请联系: 0564-5150928 。 7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除开标现场须核实的相关人员资料外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曾工 电话: 0564-7359221 | ||||
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 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