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项目已经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3】1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东濠涌
2.3 项目规模: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根据招标人在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中的需要,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东濠涌试验段工程排水、补水泵站潜水泵;闸门、叠梁闸、蝶阀、拍门、止回阀;除臭装置;格栅、砂水分离器、吸砂泵;起重机械;排水泵站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安装工程;各竖井消防设备;机电安装;自控工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本次招标合同估价约为4197.04176万元;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含档案及结算资料的提交),其中从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的现场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根据招标人在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中的需要,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东濠涌试验段工程排水、补水泵站潜水泵;闸门、叠梁闸、蝶阀、拍门、止回阀;除臭装置;格栅、砂水分离器、吸砂泵;起重机械;排水泵站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安装工程;各竖井消防设备;机电安装;自控工程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要求。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且必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报名时该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或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人数:1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在2700万或以上的机电安装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1)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3(4(5(6(7、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可查询该页面的点击路径。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自2017年5月起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再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
3.3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投标申请人声明》(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zb.gd.cn)公示3个日历天。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6、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7年12 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 日23时59分。
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12 月 22 日至2017年12 月 28日(节假日除外)9:3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4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7.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7.3关于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及《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
邮 编:510655邮 编:510500
联系人:杜小姐联系人:祁工
电 话:020-38890467电 话:020-84156869
传 真: 传 真:020-8415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