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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D-QH-1712-C07-B-046

  2.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技术标准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不含税包到总价 元 )

保证金(元)

计划执行工期

备注

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药剂总承包

详见附件

850000

10000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不含税包到价。货到并验收合格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按资金计划付款(承兑)。

  总承包涵盖生物脱酚系统、除盐水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所用药剂:PAC、PAM(阳离子)、PAM(阴离子)、次氯酸钠、阻垢剂、亚硫酸氢钠、非氧化性杀菌剂、EDTA-4Na、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一水柠檬酸、六聚磷酸钠、磷酸氢二钠、聚合硫酸铁、氨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水处理剂生产商(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3 须提供在至少在2家以上同行业均连续使用1年以上的同类产品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须提供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案例的情况证明。有效的情况证明文件必须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是反渗透系统化学品(阻垢剂、反渗透系统专用非氧化性杀菌剂、反渗透系统专用清洗保护剂等)应用的运行控制方案和使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提供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 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5274021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4.3.1现场方式:

  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1.5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到包钢招标中心301房间报名登记后,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POS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4.3.2邮件方式:

  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4.3.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4.3.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5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

  4.3.2.6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首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5.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桥支行

  账 号:154052737872

  5.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编号。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密封在一包内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 2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401房间。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7.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提交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409房间。电话:0472-2189623,电子邮箱:zbyybidding@163.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78-7937986

  招标机构: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 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王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27

  传 真: 0472-2189623

  电子邮件: bgzbzx@163.com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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