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浦城县石陂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ZB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95088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城县石陂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石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罗先生135095088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599283513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浦城县忠信镇集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采购项目(甲供部分) |
1-1PE管安装(热熔连接)De400(1.0兆帕)等详见采购文件 |
浦城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
罗先生 13509508878 |
309.1729万元1-1PE管安装(热熔连接)De400(1.0兆帕)等详见采购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方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方须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9.17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8:18 至 2017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201-202室)购领招标文件,购领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