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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建设项目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宁建审字【2017】1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勘察

  2、项目地点: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

  3、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3亿元。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施工所属原有排水管道检修疏通、雨污水管道的更新、雨污分流改造、绿化恢复等。1、东郊美树苑片区工程概况:本工程对友谊河L01-L17和R01-R22和L25-L31排口范围内二十七个排水单元进行排水达标区创建,工程范围:北起中山风景区,南至中山门大街及南京农业大学,西起陵园路及沪宁高速连接线,东至孝陵卫地铁站,总面积约为70.03公顷,最大管径为1.0m。2、卫岗1号片区工程概况:本工程对友谊河R34排口范围内六个排水单元进行排水达标区创建,工程范围:北至中山门大街,南至后标营路,西起童卫路,东至龙宫路,总面积约80.5公顷,最大管径为1.0m。

  5、招标范围:玄武区卫岗1号和东郊美树苑片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6、勘察周期:60日历天(包括出具勘察报告的时间,完成勘察任务后一周内提供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三、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3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15号B座1401#)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3)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副本核查)

  (4)投标单位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投标单位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需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退伍转业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分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54

1)报价应参照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标准规定,并结合《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进行报价。设最高限价为130万元,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2

项目负责

人资质

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

项目组成

员配备

10

配备岩土、测绘、物探、测试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2/专业;配备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人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少一专业扣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职称证书上没有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另需提供毕业证书)

4

企业业绩

4

企业自201208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的,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4分(类似勘察项目指市政工程类勘察项目,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

勘察方案

30

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勘察资料提交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工作流程和进度计划;(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地质结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的勘察方法及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合理、先进、科学并具体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矛盾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工作期限承诺及保证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不得分)

  备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按要求交验相关原件,扫描件和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项目中不予认可,如果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得分。

  2、所有项目组勘察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勘察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勘察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投标人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一份。(电子光盘)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玄武区珠江路455号733室代理机构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15号B座1401#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528669

  招标人联系人:单工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3600477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9647999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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