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岛市小涧西二期生活垃圾焚烧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工程地点:青岛市城阳区(高新区)河套街道小涧西村北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等级:I等工程
招标内容造价:约103589万元
结构形式: /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137.2亩,建设生活垃圾2250吨/日+污泥500吨/日(含水率80%)焚烧线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0吨/日污泥干化设备、三台825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三台蒸汽余热锅炉、三套烟气净化系统,建设2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计划文号:青发改能交核[2017]8号
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370200201719032
建设单位: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文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750368690
招标单位:青岛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文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750368690
招标代理单位: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高肇池、冯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0930079、17762035705、17762039275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占地约137.2亩,建设生活垃圾2250吨/日+污泥500吨/日(含水率80%)焚烧线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00吨/日污泥干化设备、三台825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三台蒸汽余热锅炉、三套烟气净化系统,建设2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2、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采购、调试、保修等全部监理服务。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 不需要 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2012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的垃圾焚烧类工程项目(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受理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含节假日),以上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200元/本)。
3、 招标文件及发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鹤岗路9号二楼工程部
六、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4、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项目总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合格后退回,若未带相关材料不予报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