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福建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内吾坑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企业: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的资格审查文件增加“十二、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附件:《十二、投标函》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十二、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中确定的中标价,并按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要求做好本招标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保证金。

  6、我方保证,本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一旦被发现有行贿记录,你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认真执行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关规定,且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46号)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绝不欠薪。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