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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金润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一体式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镇江市水业总公司的金润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车管所—京杭大运河段)一体式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66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金润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车管所—京杭大运河段)1#、2#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2、交货地点:镇江市金润大道;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指令后40日历天供货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并且安装完毕;

  4、货物预估价约:65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DT201710414-02

金润大道污水管道改造工程(车管所—京杭大运河段)一体式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

40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须是具有一体化预制泵站生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厂家且注册资本金须为800万元及以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注册资金须为250万元及以上且须具有符合投标条件的生产厂家提供的本项目唯一授权证书或产品代理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还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

  3、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唯一的网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 。网上申请查询时请仔细阅读查询须知,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0511-88991767;财务室:0511-89988189)。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b.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0分,项目业绩4分,企业信誉8分、技术部分18分、售后服务承诺10分;

  1、投标报价(6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则:评标基准价 C=A×K1;K1 的取值为:97%。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 0.5 分,每偏低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算术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项目业绩(4 分)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直径≥3m的一体化预制地埋式泵站业绩,且运行良好,一个得2分,最高4分。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同类业绩证明应有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不能反应以上业绩要求,须出具甲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

  3、企业信誉(8分)

  (1)、投标产品获得过产品技术国家专利(外观专利除外),每项专利得 0.5分,最高得 1分;(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验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2)、一体化泵站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的,得4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

  (3)、一体化泵站筒体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的,得3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

  4、技术部分(18分)

  (1)设备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指标(8 分)

  满足“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全部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4分;任一项不满足得0分。优于技术规范书技术指标的酌情加分,最高加 4 分。(评审依据:技术参数偏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2 分)

  对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酌情打分,满分 2 分。

  (3)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专业工具清单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并承诺额外免费借用专用工具以满足工程需要,提供备品备件长期供应承诺且价格不变等酌情打分,最高得3分。

  (4)设备的单机调试、工艺段调试、与厂的联动调试及自控衔接等的方案与措施(5 分)

  调试方案完整的得 3分,针对性较强,措施科学合理的酌情加分,最高加 2 分。

  5、售后服务承诺(1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酌情打分,没有则不得分。

  (1)质保承诺满足要求的得 2 分,每多一年加 2 分,最多得 4 分;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有效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质保承诺书原件,原件扫描件上传)

  (2)在设备使用省份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网点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得1分,未能提供的不得分。在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网点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得2分,未能提供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原件扫描件上传)

  (3)售后服务方案(定期维护、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解决时间等)(0-2分)

  (4)其他服务承诺,评委横向比较酌情给分(0-2分)

  注:评标方法中涉及到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均不予以得分。

  (二)、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经评审的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

  若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 12 月 28 日00:00至2018年 1 月 4 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且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保函后7天内支付,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2)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如有变更增加部分,按照决算审计申报时的该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80%)。(3)设备调试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款(或审计价)的90%(不考虑利息)。(4)质保期满后付至合同价款(或审计价)100%(不考虑利息)。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0511-88991638);

  5、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7年 12 月 28 日00:00至2018年 1 月 4 日 24:00。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慕工 联系人:朱海燕

  电话: 0511-85583513 电话:0511-852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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