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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市金明湖生态旅游产业园给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金明湖生态旅游产业园给水工程(备注:金明湖生态旅游产业园现已更名为玖崇湖温泉旅游度假村)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从叶塘工业园接驳市政供水管道,沿园区工业大道和合新大道(旅游通道)铺设DN300PE塑料管5880米、DN250PE塑料管1500米等主干管道及其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兴宁市;

  2.3、招标范围:安装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预算造价:4808236.93元(含暂列金额542513.52元);

  9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投标前已进行变更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经核实,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2名)、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2名)、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拟派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核查,如查实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有在岗工程,但在中标前已进行变更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经核实,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7)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投标人,投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省外企业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8)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是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2、信誉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水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资质证书副本除外)。

  4.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P>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办公地点:兴宁市兴城镇兴东北一街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338912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正兴路香榭丽花园侧(梅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3-2272111

  2017年 12月27 日

附件一: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三份,不装订)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3

公司出具的 2014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的承诺书

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维码查询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证书 或临时执业证书、 或 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如使用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

原件备查

7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水利水电类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 职称证书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 拟派本工程的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提供上述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布的信息截图和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 上述 6-8 中拟派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的的报名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告知函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已在 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可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证明复印件(可附网页截图)

原件备查

1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原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注: 1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 、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

附件二: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

本公司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目前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等, 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年 日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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