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富池镇郝矶、兴国镇五一污水收集工程EPC项目 已由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阳发改审批[2017]12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招标人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新县富池镇郝矶、兴国镇五一;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富池镇郝矶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10.6公里;兴国镇五一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35.51公里;
2.3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707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勘察设计:建设红线内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现场服务等;
2)采购:根据项目实际要求;
3)施工: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6其他: 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 万元以上的EPC项目业绩。
3.3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去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查询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只能由两家成员组成。(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6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网址www.yxxygzy.cn)。
4.2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17年 12 月 28 日至2018年 1 月 2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19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
联系人:柯贤强
电话:1361721082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陵园大道13号,住建局6楼
联系人:钟威
电话:13972784844
邮编:435200
电子邮箱:hbsczb@yeah.net
账户: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
账号:42001606936050006030
行号:105536700300
2017 年12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