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7】10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鸡冠石镇下窑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鸡冠石污水处理厂8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规模进行提标改造,对现状生物池进行增容改造,新增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本次土建及安装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5000万元,其中安装工程费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作内容。主要为: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厂区管网工程、照明工程、消防设施、水处理工艺机械设备安装等。本项目同时要求使用BIM技术进行施工。
2.3.1 土建工程:土石方、基础工程、构(建)筑物土建、厂区道路、人行钢格栅、装修、绿化、围墙、厂区管网、设备工艺预留预埋等相关土建工程;
2.3.2 安装工程:施工图所示的水处理工艺机械设备、管网,给排水、室内外照明(含路灯)、防雷接地、室内外消防、支架等安装工程的预埋及安装工程。
2.3.3 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所有主材和辅材的采购(包括管道、桥架等)。
2.4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除B组高效沉淀池和V型滤池外的构建筑物15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须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下载“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V3.6.0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23-6367432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1月2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20楼2004 室
联系人:郑开恩、高旻
电 话:023-6770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