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四、建设地点:响水经济开发区宣圩河东侧、响陈路北侧。
五、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响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设计内容为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和设计、总图布置设计、电气设计、自控设计、建筑和结构设计、弱电系统设计以及相配套的消防、给排水、节能设计、工程概算等。力求改造工程不影响污水厂现有平面布置规划和工艺流程、构建物立面及总体布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运行费用增加较少,经处理后的尾水的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A标准。以及为招标、施工、质保等提供服务。
六、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1)、投标人选派的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相关注册证书)。(2)、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原件)
4、项目部组成:拟投入本次招标的项目部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上述列明各专业要求的人员至少配备一名(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证书未能体现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学历证书上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可兼职一个专业)。
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2017年6月-11月或者2017年7月-12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
6、其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江苏省人民检察查询打印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设计进度要求: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设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7天内,投标人必须对初步设计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9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九、费用支付
1、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支付中标价的30%款项。
2、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支付中标价的60%款项。
3、余款在工程施工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后结清。
十、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十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时向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账户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十二、计划开标时间:2018年1月22日15时00分。
十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招标投标信息(网址: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费用开标前现场交纳。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响水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1361515812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雅君 联系电话: 0515-86881229
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0515-867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