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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余杭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实行)》(余财国字【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7)107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余杭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改造项目(QTJY-2017-11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提升曝气器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设备供应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污水处理厂提升曝气系统工程业绩(含安装)至少一个【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验收的业绩不予认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8年 1月2日至2018年1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类似业绩的合同、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内(2018年1月 2日至2018年1月 10 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相关业绩[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污水处理厂提升曝气系统工程业绩(含安装)至少一个【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验收的业绩不予认可】。]提交招标人。(所有材料均由交易中心代收,由招标人审核确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通知各投标单位,且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领取:

  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凭区交易中心出具的“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投标报名书”至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鼎盛大厦17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领取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电话通知)

  八、招标代理公司:浙江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鼎盛大厦17楼;联系人:姚红良;联系电话:0571-88610831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6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71-86165710。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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