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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霞西泵站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350583]WS[GK]2017006-2、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霞西泵站设备及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583]WS[GK]2017006-2

  2、 项目名称:南安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霞西泵站设备及服务采购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其他泵 1批 1427559
1427559 28551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按照第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按照第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品目号)。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1-02 11:26 报名截止时间2018-01-05 11:26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1-1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1-10 09:00,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新华街99号

  联系人姓名:陈良华

  联系电话:13960320008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5-22597598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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