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发〔2017〕6号及吉发改发〔2017〕2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吉首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西州吉首市;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吉首市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经开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一阶段规模1.0×104m3/d,近期二阶段2.0×104m3/d)、马鞍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0.2×104m3/d,远期0.4×104m3/d)、河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近期一阶段规模0.2×104m3/d,近期二阶段0.4×104m3/d),建设河溪产业园污水厂厂外提升泵站(土建规模1200m3/d,配套设备600 m3/d)。配套建设管网12.638公里,其中:经开区产业园:2.493公里、马鞍产业园3.2公里、河溪产业园6.945公里。建设进厂道路3046.1米,其中:经开区产业园1779.5米、马鞍产业园387.7米、河溪产业园878.9米。本项目总投资约24140.56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范围为吉首市经开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2.7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应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2 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真实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附可供网上查询的网址;若提供虚假养老保险证明,一经发现将作为废标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及吉政办函[2016]62号。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8年 1 月 22 日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托管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RMB:300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5.2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3 日至2018年 1 月 9日17:00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8年 1 月 12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见五楼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 本项目需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旦投标,将被认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条件等完全认可和接受。如果投标人在中标之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以补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如果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人还必须对超出部分进行赔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881057066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20738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