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水源保障力度,促进汉江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响应安康市政府关于“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增强社会投资活力,积极推进PPP模式,健全以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的部署要求,安康市汉滨区住建局(以下统称“汉滨区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未来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汉滨区周边乡镇污水处理厂综合工程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
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汉滨区镇办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次)
2、采购编号:陕正衡招字2017-344号
3、项目概况
汉滨区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包含拟建项目和拟运营项目两部分,本项目中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由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并负责后期运营维护,拟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详细见下表:
表1-1汉滨区镇办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备注 |
一 |
拟建项目DBOT | ||
1 |
坝河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00吨/天,新建管网2.9km |
|
2 |
茨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00吨/天,新建管网4.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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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河镇双溪中心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1.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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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镇双溪兴红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
5 |
大河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200吨/天,新建管网4.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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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关家镇小关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
7 |
关家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00吨/天,新建管网2.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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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流水镇田心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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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流水镇新庄村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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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流水镇学坊垭安置点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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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牛蹄镇朝天河安置点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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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牛蹄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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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沈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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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石梯镇(新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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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谭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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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谭坝镇松坝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4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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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县河镇财梁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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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县河镇红霞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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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县河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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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晏坝镇田坝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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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晏坝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00吨/天,新建管网2.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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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叶坪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2.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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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早阳镇共进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1.0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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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早阳镇丁河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2.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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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中原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1.8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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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紫荆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10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
二 |
拟运营项目O&M | ||
1 |
瀛湖镇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500吨/天 |
2017年底交付使用 |
2 |
瀛湖镇江北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500吨/天 |
2017年底交付使用 |
3 |
流水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800吨/天 |
2017年6月底主体竣工 |
4 |
流水镇新坝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400吨/天 |
2017年4月底主体竣工 |
5 |
大竹园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800吨/天 |
2017年4月底主体竣工 |
6 |
大竹园镇七堰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1000吨/天 |
2016年底建成试运行 |
7 |
双龙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500吨/天 |
2017年4月底主体竣工 |
8 |
洪山镇集镇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500吨/天 |
2017年4月底主体竣工 |
9 |
瀛湖镇玉岚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200吨/天 |
2017年12月底主体竣工 |
10 |
瀛湖镇南溪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200吨/天 |
2017年12月底主体竣工 |
11 |
县河镇红升社区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200吨/天 |
2016年12月底建成运行 |
12 |
恒口镇污水处理厂 |
处理量20000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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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洪山镇石转中心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350吨/天,新建管网1.5km |
与瀛湖生态治理项目已完成设计即将实施 |
14 |
洪山镇石狮社区污水处理厂 |
设计处理200吨/天,新建管网1.0km |
与瀛湖生态治理项目已完成设计,即将实施 |
3.1技术要求
1)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应当能够保证污水处理后能达标排放。负责设计的一方事前应通过调查、踏勘等方式,根据实践经验确定处理工艺,根据进出水水质和国内同类污水处理厂对比情况,采用成熟、高效、优质的工艺路线。主要工艺设备应符合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满足期初提出的整体要求。在社会资本选择阶段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方提出工艺路线优化方案。
2)进水水质要求
表1-3项目进水水质
CODcr (mg/L) |
BOD5 (mg/L) |
SS (mg/L) |
NH3-N (mg/L) |
TN (mg/L) |
TP (mg/L) |
pH |
350 |
220 |
250 |
40 |
50 |
3.0 |
6~9 |
3)出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表1-4项目出水水质
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出水水质(mg/L) |
≤50 |
≤10 |
≤10 |
≤5(8) |
≤15 |
≤0.5 |
消减率 |
85.7% |
95.5% |
96% |
87.5% |
70% |
83.3%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900.00万元,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DBOT项目建设周期2年,运营期28年;其他项目竣工验收、试生产、移交期限1年,运营期29年。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及项下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4、招标内容
4.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汉滨区镇办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未来由本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分别与采购人签署PPP项目协议,根据PPP项目协议约定,由政府指定的出资人与成交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组建后与采购人分别签订正式PPP项目协议。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该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所有全部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的移交给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政府指定机构。
4.2 PPP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DBOT及O&M的组合模式,即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及委托运营的PPP项目运作模式。
5、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5.1 法律要求
1)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3)年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均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 PPP协议。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均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以及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均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2 财务实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经审计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
5.3 资质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证书载明的单位名称应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成员方)名称一致。
5.4 联合体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各方拟在PPP项目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工作范围和各自承担的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则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本项目中联合体牵头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35%,且必须相对控股;联合体任一成员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5%。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资格预审申请及相关资料文件,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5.6 关联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若资格预审评审时出现上述情况,则由关联关系单位自行协商,并推荐唯一单位通过资格预审,若协商无果,则关联关系单位均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在资格预审相关审查中,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将调整方案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相关政策扶持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及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8年01月04日至2018年01月10日,持企业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处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25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会议室。
9.2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2018年01月25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9.4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表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备核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合明
电话: 13084806388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维霞、王俊杰
电话:029-87373098
安康市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