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田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新田县2017年饮水工程消毒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17】116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LWCG-YZ-2017110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的名称:新田县2017年饮水工程消毒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17】116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LWCG-YZ-20171104
(4)采购项目预算:427.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
(4)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定资质条件:所投标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必须经省级卫生部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提供所投标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的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内容必须包含“次氯酸钠发生器”字样】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8年1月9日,每日上午9:30到12时,下午3时到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以上证书或材料的复印件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装订好,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1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田县2017年饮水工程消毒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新田县2017年饮水工程消毒设备(次氯酸钠发生器)采购”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户 名: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 4305 0171 2308 0918 8888-357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新田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
电 话:18074653210
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潇湘公园东大门旁
电 话:13974615207
联系人:蒋女士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