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三期工程及中水厂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淮住建工[2017] 177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季桥化工集中区淮安明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侧、经二十三路东侧地块;
(2)项目规模:工程总占地约2.18公顷。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规划规模为0.7万m3/d;对现状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为0.5万m3/d;新建园区中水处理厂1座,工程规模0.6万m3/d。项目总投资额约1.2亿;
(3)设计周期:投标人自签订合同起25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评审,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技术条款)、实施方案、详细具体的项目勘察数据等全阶段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完工验收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5)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与主管部门的审查)。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未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的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企业具备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②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③可研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咨询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并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项目负责人为返聘人员,则提供返聘证明,)。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牵头。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评分细则(百分制)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商务标(商务部分) |
55分 | |||
投标 总报价 40分 |
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得取值范围为97%、98%、99%。 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减0.5分,每低出1%扣减0.3分,不足1%部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40分 | ||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企业业绩3分 |
近三年内有一项处理规模不低于7000吨/天,废水(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业绩者得1分,每增加一项类似规模设计业绩加1分,此项最高得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 |
3 | ||
项目组团队实力10分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5分 |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不提供不得分。 |
5 | |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建筑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不提供不得分。 |
1 | ||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壹级结构师注册执业资格。不提供不得分。 |
1 |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不提供不得分。 |
1 | ||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注册执业资格。不提供不得分。 |
1 | ||
岩土专业设计人员1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出岩土专业设计人员需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不提供不得分 |
1 | ||
注:1、各个专业注册师以提供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2、上述所有项目组成员,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或事业单位人事证明以及从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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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2分 |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获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2 | ||
技术标(技术部分) |
45分 | |||
设计方案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及方案 |
15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 |||
招标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进度保证措施 |
7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
7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 | |||
注:技术标评审时根据投标文件打分,但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值的70%(若该项出现重大偏差、缺项漏项,则该项不得分) 设计方案每项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 | ||||
注: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外,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资料。评标时,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则在编制投标文件中以牵头单位链接到诚信库中,无法提供链接的需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其他成员的相关材料需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8、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2)投标现场审查、资格审查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审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诚信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下载地址: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下载。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24 日 9时 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一楼开标 一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1 月 4 日至 2018年 1 月 23 日 。
12、建设单位联系人:汤青峰
联系电话:0517-8520157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8号
联系人: 贺璨
电 话 : 17318880527;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0517-85189618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年 1 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