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批准,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总磷及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总磷及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总磷及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Z20171211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见下表及“询价采购文件:第五章”。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总磷在线分析仪 |
1 |
套 |
2 |
总氮在线分析仪 |
1 |
套 |
2.采购预算:24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人、使用方有权充分参与投标项目的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验收等各项工作,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使用方的监督。
4.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产品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海关、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并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的数量和配置说明,且应保证设备配备的品种数量准确无误。供应商必须有完成该项目和长期优惠供应备件的能力。
5.成交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培训等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整的技术文档,在系统安装、调试中负责解决与成交项目有关的相应技术问题。
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7.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货物采购。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如若成交,供应商须在本地设立定点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与售后服务。
9.如若成交,供应商须在本地设立定点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与售后服务。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请各供应商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09:00至17:30,携带以下资料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陆家路红星大厦8栋18层)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报名活动时,按4条内容提供。如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投标活动时,按5条内容提供。
询价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2018年1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14时30分;
2、递交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采购文件全部内容,询价采购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以网上公告形式(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yngp.com)进行发布告知。请供应商经常访问公告发布媒介获取最新信息。
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yngp.com)进行发布。
采 购 人:嵩明县荣净污水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871-64115768 13518717747;
传 真:0871-64115768;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陆家路红星大厦8栋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