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南宁市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设备采购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设备采购工程
二、项目编号:GXXMGL-ZB-(09)2017725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采购及安装污水处理厂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有近6年内(2012-2017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自来水厂、或污水厂、或泵站主要设备或材料供货的业绩;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5号楼)501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报名:⑴介绍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提供);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⑹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⑺投标人缴纳近三个月(2017年10月份-2017年12月份)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时,无需提供⑷、⑸项资料,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30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将于2018年1月30日09时00分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大院服务综合楼(6号楼)7楼开标室]举行开标评标会议。
十、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韦主管
电 话:0771-48168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71-8053736
传 真:0771-8053736
招标单位: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