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由钦市发改重点[2014]5号、钦市发改重点[2014]15号、钦市发改重点[2015]28号文件批准,现就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钦州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桅杆坳至清水窝段城市道路工程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SYHQC-G1-Q20171017(重)
三、项目地点:钦州市钦北区
四、采购规模:设计流量为880m3/h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套
五、预算控制价:贰佰捌拾陆万贰仟壹佰零捌元整(¥2862108.0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见附件)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1 月 10 日至2018年 1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招标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1 月 28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形式交至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钦州市永福大街支行,银行账号:618470014715。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在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开标室(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三、业务咨询:
1.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西盛元华工程价
钦州恒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号楼11层1108室
邮编:535000 邮编:535000
联系人:利工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77-2857101 电话:0777-2855599
2018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