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乐山市夹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行洪论证和排污口论证咨询项目,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夹江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行洪论证和排污口论证咨询项目
三、采购预算:216万元(以最终财评为准)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3-566205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需求论证报告内容咨询:彭先生 联系电话:028-86582286
夹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