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黄坛镇穆坡村污水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1、删除原招标文件P111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招标人: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5日
修改通知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黄坛镇穆坡村污水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1、删除原招标文件P111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相同之处作同样修改。
本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
招标人:宁海县黄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