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管理项目”1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内容、预算及申请理由
1、采购内容:“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管理项目”1项
2、预算金额:67.2万元
3、申请理由:
为防止芒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周边水体和和土壤造成污染,我站于2015年3月在垃圾填埋场东南面新建了1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项目总投资1550万元,设计日处理垃圾渗滤液150吨,采用“混凝沉淀+ MBR+纳滤+反渗透”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该项目已于2015年9月18日竣工并试运行,但由于项目运行技术操作难度大,我站没有专业的技术操作人员和运营工作经验,无法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达标运营。为此我站于2016年4月报经市政府同意,直接委托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托管芒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芒市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目前托管运营效果良好。我市在遭遇暴雨天气时,渗滤液水位上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端暴雨天气时,渗滤液处理站满负荷运行,也远远不能处理极端暴涨的垃圾渗滤液,需要及时排入芒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才能消除垃圾渗滤液外溢的严重隐患。由于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托管芒市污水处理厂,目前渗滤液处理站和污水处理厂的一些设备是相连的共同使用,为节约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我站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将渗滤液处理站交由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托管运营。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海源北路6号高新招商大厦11楼
三、论证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高延芳 |
德宏州委党校 |
副教授 |
李春华 |
德宏职业学院 |
副教授 |
史燕兰 |
德宏州财政局 |
高会 |
四、专家意见:
1、芒市垃圾渗滤液现有设备日处理能力为150吨,芒市雨季较长,年均120天左右,在雨季垃圾渗滤液急剧增加,在极端暴雨天气日产生渗滤液超1500吨,现有设备已不能满足要求。
2、要新增垃圾渗滤液设备受资金和土地的约束,只能通过整合现有资源解决垃圾渗滤液过量问题。
3、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是芒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托管商,公司现有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0000吨。芒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管道与污水管网相连。
4、该项目托管给云南国清环保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可以实现管网资源的最优整合,达到节约资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
5、根据《德政办发【2014】62号》第五条第2点中:“10.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专家组论证,一致同意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托管运营管理项目。
五、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查。
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地址:德宏州芒市斑色路26号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芒市大街105号
联系电话:0692-2115734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