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作内容: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化验室设备采购的比选。
2.2比选范围: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化验室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24台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计量检定及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3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计量检定及培训等。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化验室(实验室)设备或仪器仪表的销售。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类似本项目的经验。
(4)业绩要求:2014年(含)至今具有2个或2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实验室设备销售及安装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参选禁入期内。2014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 日至2018年1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如需比选文件的电子档,请自带拷贝设施。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4.3 比选文件费200元/套。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 30 日10时00分,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部办公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中市经开区五金机电市场下行1公里
邮 编: 6360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27-580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