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新埭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E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管道为DN600管,主要沿道路边绿化带敷设,从新华北路至洁具城,全长5480米,一般路段采用球墨铸铁管,管桥段采用钢管,拖拉段管采用PE管。
2.2本次采购范围为PE100级(PN=1.25MPa)DN630的PE管361米和PE法兰的供应、卸货至业主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安装时的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安装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与规范。
2.3材料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次接到定货通知单后七天内完成供货。
2.4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67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按2018年1月23日),并具有五年及以上生产史的PE管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2)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提供投标人2017年度PE管生产原料的采购进货合同及发票,涉及采购进口原料的还请提供报关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 1 月 23 日至 2018年 1 月 29 日 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2时至4时。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平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涉企中介超市15号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节假日不予办理)
4.2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4、地市级及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提供投标人2017年度PE管生产原料的采购进货合同及发票,涉及采购进口原料的还请提供报关单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红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请在 2018年 1 月 30 日下午4时前以书面形式(可传真,传真:0573-82209900)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疑问内容发电子邮件到2578546126@qq.com ,并电话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2 月 5 日 13 时 45 分,地点为平湖市水务集团4号楼(位于院内东北角)六楼601室(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通过电汇、支票、本票、现金、网银、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招标单位账户名称: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账户:340101040015336 中国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
6.2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5年 2 月 6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中路48号 地 址:平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涉企中介超市15号窗口
邮 编:314200 邮 编:3142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0573-85010796 电 话:18268353319
传 真: / 传 真:0573-8220990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5785461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