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山东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人工湿地二期可研及设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人

  名称: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嘉祥县城西南济宁市生物产业园新民路1号

  联系方式:(0537)Tel:6536005;Email:jxjjkfq11@163.com

  项目联系人:董伟

  联系电话:6536009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人工湿地二期可研及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
配合生物产业园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项目预算:20万元,其中:预算资金20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G03 其他服务 1

  四、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3年内;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二)技术要求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 实质条款 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 其他服务

该项目为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人工湿地二期可研及设计项目,项目位于济宁市生物产业园新焦满线南、薛公岔河北,占地100亩,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

招标范围: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人工湿地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三)服务要求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详细技术要求(实质条款用★标示) 实质条款 实质条款原因说明
G03 其他服务

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四)安全要求(标准)

合格

  五、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5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