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SXR-ZFCG-2018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金凤
项目联系电话:17711819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马金凤 17711819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 雷 0951-4073762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关于政府采购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委托检测的请示,由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 购 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马金凤 联系电话:17711819011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 雷 联系电话:0951-4073762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三、项目编号:NXSXR-ZFCG-201800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金额:21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东塔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评报告中将脱水污泥定性为危险废物,每年所需污泥处置费、包装费及运输费约700万元左右。为节约污泥处置费用,我局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宁环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计划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二污厂产生污泥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判定污泥是否为危险废物。若不是危险废物,则上报环保部门将二污厂污泥由危险固废改为一般固废。
技术要求:《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
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
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查;
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服务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4日起至2018年01月30日17:30整(节假日除外),到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7楼703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八、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3日上午9:00时整;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上午9:00时整;
十一、开标地点: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投标人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4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7楼70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宁夏交通科学研究所7楼703室)购买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5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