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补疑 >> 正文

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乡镇和农村污水设施建设工程一体化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原投标邀请中第五条: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要求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013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污水处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修改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其余要求不变。

  2018年1月24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