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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崂山区张村河截污口改造工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有关投标人:

  由青岛政采招标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张村河截污口改造工程(项目编号:ZC-2017-1053L),针对投标人的疑问,现作如下答复:

  1、张村河截污口(36#、46#、51#),混凝土管综合单价偏低; DN3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91.49元/m,控制价为83.83元/m; DN4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115.96元/m,控制价为109.99元/m;DN5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148.1元/m,控制价为141.28元/m;DN6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217.64元/m,控制价为160.29元/m;DN8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313.14元/m,控制价为230.35元/m;DN1000混凝土管综合单价458.28元/m,控制价为410.89元/m。答:本项目已咨询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控制价合理。

  2、张村河截污口(36#、46#、51#),沥青路面综合单价偏低;沥青混凝土(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型))综合单价58元/m2 ,控制价为56.42元/m2;沥青混凝土(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型))综合单价78元/m2,控制价为73.36元/m2。答:本项目已咨询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控制价合理。

  3、张村河截污口(36#、46#、51#),清单23项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不符。图纸恢复路面10000余平米,控制价编制5000余平米。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暂以控制价数量为准,结算时按实际情况调整。

  4、第三包(61#和64#),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10、11、12、16项:沟槽开挖不外运。现场实际情况,村庄胡同内无堆土条件和空间,沟槽开挖土石方需全部外运。回填土方再运回。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外运已单列清单。

  5、第三包(61#和64#),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18项,余土弃置价格偏低,崂山区内无弃土点,实际弃土需运至高新区。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暂以控制价为准。

  6、第三包(61#和64#),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28:盖板重复利用。根据现场情况原盖板内无配筋且质量太差,断裂破损严重,难以重复利用。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暂以控制价为准。

  7、第三包(61#和64#),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30项,全部为机械开挖。根据现场原暗渠两侧墙的质量隐患和安全状况,应人工清淤。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暂以控制价为准。

  8、第三包(61#和64#),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第37、38项,单价偏低。答:本项目已咨询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控制价合理。

  9、第三包(61#和64#),措施费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挖掘机、摊铺机、压路机均为2000元/台次。宜按相关定额计取。答:本项目已咨询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控制价合理,报价自行考虑。

  10、第三包(61#和64#),措施费中64#未考虑支护费用,施工中考虑部分槽边房屋的安全隐患,以及对槽内给水管道、通信管道、检查井、水表井的保护,均需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暂以控制价为准。

  11、第三包(61#和64#),措施费中61#考虑一项支护费用5万元,如实际发生,是否按实结算。答:是。

  12、第三包(61#和6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原则上结算价不能超过中标价,本工程是否考虑备用金。答:根据财政部门造价单位意见,本项目无备用金。

  13、本项目第一至四包,招标文件是否对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有要求?答: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

  14、本项目第一至四包,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到场?答:不需要,被授权代表到场即可。

  15、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版的目录不一致,纸质版是否为投标系统打印,带水印的文件?答:电子版按照投标系统及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制作,并电子签章;纸质版请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目录制作,排版与电子版可能存在不一致情况,无须带水印打印。

  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青岛政采招标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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