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重新招标公告的函”,内容如下:
根据有关部门依法查实的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对本工程重新招标,请你单位依法发布重新招标公告。
据此,对本工程重新招标发布公告。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李帅、韩兆辉
联系电话:0471-5183538/5183524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李唐玲
联系电话:0471-4675101或4675104/105转8008
传 真:0471-467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