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安吉县递铺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就安吉县递铺镇环卫所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用料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安吉县递铺镇环卫所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用料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CJZ2018-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内容:
序号 |
物品名称 |
主要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1 |
渗滤液处理站生产用料 |
详见谈判文件 |
一 |
分批 |
45.00 |
注 |
1、本项目包括货物的供货、运输、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本项目谈判报价不得超预算,其余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禁止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月26日起至 2018年2月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报名表;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四、谈判答疑时间:
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谈判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2018年2月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时止;
3、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5日下午14:30时整,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六、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缴纳(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为准)。以银行汇款、网银转账形式缴入(拒收现金)。
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开户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递铺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9725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钱锐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2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八、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因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谈判补充文件不能被及时送达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