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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塔山南路给水管道敷设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8-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2.2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7-12-19 16:05:00 90天现场提交资金 100000元(人民币元) 无评标办法 2018-02-06 09:00:00 无开标地点公开资格后审 2018-01-27 09:00:00 否 2017-12-20 15:06:19 无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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