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松陵水利管理服务站的委托,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要的中山河、油车河、九龙河水环境评估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SJJC2018-WJ-T-001号
二、采购内容及其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中山河、油车河、九龙河水环境评估服务 |
项 |
1 |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
三、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000元。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投标单位需符合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谈判响应单位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包含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谈判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谈判响应单位的工程咨询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验。
4、谈判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谈判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谈判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格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谈判资格。
2.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2月2日,每日9:00~11:3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一楼。
六、 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上网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日(9:00~11:30,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一楼(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
售 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2022009000414895 开 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吴江分行
七、谈判时间、地点:
1、参加本次谈判采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9:30(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2、谈判时间:2018年2月6日9: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八、谈判保证金: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保证金交纳账户: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吴江分行
账 号:1102022009000414895
2、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交付,按规定时间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对现场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勘察,了解本次招标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服务期限:半年(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8月21日)。( 评估3条河,每两个月出具一次评测报告,连续半年,需要收集有效公众调查报告每条河不低于100份。) 服务地点:中山河、油车河、九龙河。
十、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63405799 联系人: 费振芳 张佳君
2、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局松陵水利管理服务站
联系人:蔡李威 联系电话:0512-63180145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江兴西路北星弄
十一、其他: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2、公示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