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秦抚快速路以南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已由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冀秦区核字[2016]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州河道(毛尖湖路—太湖路)道路及给水、雨污水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建设规模:道路及雨水工程:路长599.73m,红线宽40 m。机动车道宽15m,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10318.95 m2,花岗岩路缘石1255.86 m;双侧雨水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 DN800、DN1000总长1318m,雨水检查井60座;
给水工程:采用球墨铸铁管 DN200、DN300、DN400总长836m;
污水工程:单侧污水管道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400、DN500总长806.23m,检查井19座。
本工程为城市次干路。
监理周期:156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估算价:21.396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2月 02 日8:30至2018年02月 08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3月 22 日09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开发区永定河道2-10号四楼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浩明
地 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厦5层
邮 编:066006
联 系 人:周晓贺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立新
地 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
邮 编:066006
联 系 人:崔刚
电 话:0335-8019037
传 真:0335-8019887
电子邮件:yh8019037@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3305006601014955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