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生活垃圾处置场渗虑液处理系统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7】5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涪陵区荔枝街道办事处乌江村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一套生活垃圾处置场渗虑液处理系统,占地面积4921.50平方米,建筑面积1521.50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200吨,餐厨废水100吨。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总投资约3861万元。
2.3监理工期:计划监理服务期为 180 日历天(具体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4本次监理范围:涪陵区生活垃圾处置场渗虑液处理系统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等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缺陷责任期修复等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工程结算等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的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及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2栋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 023-72285120
传真: 023-7228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