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54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姚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85254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工、姚工 0431-81150785-80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所需的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541/07
- 招标内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2.1招标内容:招标人仅对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进行采购,并支付服务费用,涉及运营服务所需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满足现有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处理工艺、排放标准。
2.2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 |
路线名称 |
服务区名称 |
07 |
G1京哈高速、G12珲乌高速G45大广高速等 |
公主岭服务区、四平服务区、平安停车场、到保服务区、石头井子服务区、安广服务区、大安服务区、松原服务区、王府服务区、华家服务区、江密峰服务区、蛟河服务区、黄泥河服务区、敦化服务区、安图服务区、延吉服务区、图们服务区、天骄服务区、长岭服务区、万宝山服务区、拐脖店服务区、大洼服务区、怀德服务区、八屋服务区、双山服务区、辉南服务区、朝阳山服务区、新立城停车场、抚民服务区、黄河服务区、英额布服务区、东梅服务区、磐石服务区、烟筒山服务区、吉林南服务区、都岭服务区、依兰服务区、靖宇服务区、长白山服务区、梅河口服务区、柳河服务区、镇赉服务区、坦途服务区、洮南服务区、六鼎山服务区、老白山服务区、雁鸣湖服务区、通化服务区、江源服务区、抚松服务区、寒葱岭服务区等51对服务区 |
- 服务期限:5年,运营期限结束后,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中标人运营服务的污水站设施应保证能够正常运行,并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4、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人付费,每年处理费用计算方式:按每日设计处理量乘以中标单价乘以70%乘以365天支付(【包含除水电费外的正常运行药剂费用;日常维护人工费;污泥处置费;运营维护费用;仪表检测费;化验分析费;环保检测费;车辆过路费、燃油费、办公用品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每季度完结中标单位提供水质监测合格报告,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乙方负责)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本季度费用,次月30日之内支付】);如果污水处理不合格,不支付费用。本项目水电费由招标人支付。(如服务区计划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与实际污水设备处理量不符,以实际污水设备处理量进行支付)
5、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环保企业。具有为招标人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5.6具有承担本项目所有风险的能力。
5.7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准日期须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于 2018年02月05日-- 2018年02月09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2000元/册,售后不退。
报名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股东情况表。
-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兹定于2018年03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开标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五年合计人民币:1999.3824万元。
10、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
11、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采购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165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85254077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
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任工、王工、姚工
电 话:0431-81150785、0431-8193705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环保企业。具有为招标人提供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6具有承担本项目所有风险的能力。7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准日期须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9.38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8:30 至 2018年0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股东情况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于 2018年02月05日-- 2018年02月09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