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慈利县利泓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慈利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慈利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招标编号:GDHCCD[2017]129
建设地点:慈利县各乡镇
建设规模:32个污水处理厂和1个总监控室及管网,设计规模为200m3/d、400m3/d、600m3/d、800m3/d、1000m3/d、1400m3/d、2500m3/d等, 32个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152.23亩,建筑物结构主要为地下钢筋混凝土 、砌体、框架等。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4.48亿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批准文号:慈发改投资[2016]254号
招标范围:慈利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岩土工程地质勘察(32个污水处理厂和1个总监控室及部分沿线管网),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勘察工期:30 天(日历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8年02月09日至2018年02月14日17时3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采用网上支付。
5.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1147235306@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03月 06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利泓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秉军、满一举
电 话: 18624085480 13974484788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紫菱路芙蓉盛世C1栋5单元1808室
联 系 人:蒋双红 汪敏
联系电话:0736-7701839 1867440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