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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8年度-2019年度陕西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2018年度-2019年度陕西境内油泥转移处置项目主要是对第三采油厂13个产废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并合规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实行电子联单制度,转移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单价包含油泥装车、运输、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中标人需在接到危废产生单位转移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始转移处置工作,中标人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含油污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预算金额1300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志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1个作业区,2个附属单位。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二标段:吴起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3个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三标段:靖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4个作业区,第一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第二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第四标段:定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1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3个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定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鉴于该项目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2018年、2019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报价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合同到期后,若年度考核合格的,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变和服务工作量、签约价格不增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

  2.5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6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050元/吨,此单价包含税费、油泥装车、运输、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2 具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并在含油污泥处置所在地域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备案;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类),并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3.3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4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受理现金业务。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递交投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5.3 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750006 邮 编: 710000

  联 系 人: 汪 霞 联 系 人:朱永刚

  电 话: 15891143860 电 话: 1318618581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uyonggang_cq@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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