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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2-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环境保护局麻涌分局的委托,对 东莞市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201802-1269130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检测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6,93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管网总长度约为15.97km,管径为DN400mm~DN600mm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管道敷设、挖沟槽土方及回填;检查井、阀门井、倒虹井、截污井、顶管井等安装;破路修复、埠台、挡墙拆除及修复;部份管道设备安装等。

  二、检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补充说明书;

  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工程地形图及岩石工程勘察报告;

  7、其它规范及相关规定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检查方案组织实施,并应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工作期限等的要求和管制。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责令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追究的权利。

  3、当上级部门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要求投标人提供人员和设备配合检查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4、中标单位不得将道路检查工作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给予处罚。

  5、中标单位在履行委托合同期间,若由于中标单位管理不善、检测不到位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法律、经济等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四、现场检测计划表

  东莞市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检测工作量清单(见附表)

  麻涌镇2016-2018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检测项目和数量统计表

序号

检测内容

单位

检测数量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1

钢管材料送检

7

2

PE 管材料送检

3

3

钢筋砼管送检

1

4

水泥搅拌桩平板载荷试验

3

5

水泥搅拌桩钻芯法

50

6

高压旋喷桩平板载荷试验

6

7

高压旋喷桩钻芯法

150

8

管道 CCTV 检测

13767

9

路基压实度

60

10

管道回填压实度

540

11

道路维修砼路面抽芯

30

12

道路维修沥青砼路面抽芯

26

13

焊接钢管焊缝检测

100

14

松木桩承载力

6

  备注:1、以上检测数量为计划数量,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可能会作适当调整,以实际结算。

  2、本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计价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为主,部分在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中没有的收费项目,按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计价。如以上两个计价标准没有的收费项目,由采购人和中标方另行议定。在以上计价标准的基础上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取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最终检测服务费结算价以麻涌财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认真核对本单位获得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能够完全涵盖上述《现场检测计划表》的检测项目,投标时需要提供公司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它要求:

  1. ★中标单位应建立项目检测团队并在工地建立固定的服务机构,并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达建设现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若中标单位未能按时到达现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经采购人2次口头或书面警告后中标单位依然未能按时达到现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则予以10000元/次处罚,3次书面警告后中止检测报务并扣除保证金,并停止支付余款。

  2. ★中标单位服务总报价及单价不得高于检测收费标准的80%,单价不得采用不平衡报价。

  3.投标人须按项目进行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检测项目结算。

  4.★中标人服务方案须符合工程实际需求,并对工程施工具有指导性意义。

  5、检测报告包含内容: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上包含的信息:(1)标题、授权标识和编号;(2)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进行检测的地点;(3)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测报告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4)客户(委托方、受检方)的名称和地址;(5)所用方法(含抽样、检验和判定的依据)的识别(标准编号和名称);(6)检测物品的描述、状态和明确的标识(编号);(7)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检测物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8)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9)检测的结果,适用时效,带有测量单位;(10)检测报告批准人的姓名、职务、签字或等效的标识;(11)相关结果仅与被检测物品有关的声明。必要的说明,如包括客户要求的附加信息,需对检查情况、方法或结论做出进一步说明等;(12)附件,包括:示意图、线路图、曲线、照片、检测设备清单等。

  六、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根据中标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和请款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30天内可支付已发生的实际工程量相应费用的80%;工程完工后,中标人提交的结算报告经财审部门审核结算完毕后,提交请款报告后30天内,采购方一次性付清结算余款。

  七、履约保证金:2万元。

  八、服务期限:项目正式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九、服务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十、其他

  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须含有能承担现场检测计划表所有检测(试验)项目相应的检测项目,且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

  投标人须已在东莞市住建局或水务局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备案。

  服务方案(包括质量标准、制度规程、质量管理办法及处理突发应急能力保证措施等)。

  本工程检测收费标准采用: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的收费标准,缺项部分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

  投标人应负责按东莞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要求,根据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及相关规范编制并完善本工程的检测方案,并完成检测方案的审查备案。

  (注:带★号为必须响应,否则将导致废标)

  六、供应商资格: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投标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须含有能承担现场检测计划表所有检测(试验)项目相应的检测项目,且证书需在有效期以内),及已在东莞市住建局或水务局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备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2月28日 至 2018年03月0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17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联系电话:0729-8823218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东莞环境保护局麻涌分局 联系电话:0769-81903032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联系人:郭耀明联系电话:0769-88232182

  传真:0729-88232182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环境保护局麻涌分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徐锴彦联系电话:0769-81903032

  传真:0769-81903032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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