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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远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字[2016]77号、安远县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2018 [9] 号文件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招标范围:版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范围为地质勘察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工作内容(不包含图审、监理、招标代理)。包括且不限于①项目地质勘察、勘察外业见证、现状测绘。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③进行场地的三通一平、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配套污水管网的铺设、工程验收、保修期等相关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项目用地面积约60亩,一期设计规模为5000m3/d,预留日处理污水规模1万吨(设计方按照日处理污水规模1万吨的要求合理确定用地面积和设置污水水池),污水管网长度约为6KM(污水管网的管径和材质等要求按照日处理污水规模1万吨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3)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5)资金来源及性质:单位自筹资金;

  (6)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3月28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94日历天。

  (7)工程建设地点:安远县版石镇。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专业)。

  (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企业业绩:近5年内实施过1个4000吨/天(含)以上或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设计和施工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会在招标文件具备售卖条件后及时公布,请有意投标者关注本项目的变更公告。

  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者,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4.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待定,地点为安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太泉

  办 公 地 址: 安远县 联 系 人: 叶飞

  联 系 电 话: 1817273797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吉民

  办 公 地 址: 省政府大院农业厅三号楼四楼 联系人:黄先生(13263001920)

  联系电话: 0791-86276442

  招投标监督单位:安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3700332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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