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监管系统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18HFCZ0094)答疑公告如下:
1、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7大项“资质和信誉”的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之和不一致,是否正确?
答: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7大项“资质和信誉”的分值设置调整为:
资质和信誉1、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的:
1)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得3分;
3)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证书的,得2分。
2、体系认证: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以下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认证得1分,满分4分:
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GB/T29490-201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0-13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