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现对 华阳雨污水干管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 商品混凝土 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根据《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采购招标的“八项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材料采购招标、开标、评标和商务谈判,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和低价中标原则定标。
一、招标对象
1、项目名称: 华阳雨污水干管建设一期工程 项目
2、招标编号:201307-2018-HY-007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材料具体见下表。
5、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或按批次结算
7、支付方式:
( )、按批次结算支付:无预付款,供方按批次结算量向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 )、按单项合同结算支付:有预付款,供货完毕,供方按结算量向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付款。
(√)、按月结算支付: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备料生产,并按期供货,无预付款。
2、以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统计月,中标人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材料供应的数量、金额汇总后向招标人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材料进场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招标人根据双方的对账结果和中标人提供的全额货款的发票,待确认完供方材料质量、发票合法有效性无异议后,于次月支付供方当月货款总额的70%。
3、中标人供货完成,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双方办理完结算,六个月内支付至95%。(注:初验前10天,将砼完整的质保资料送至项目部。若未将质保资料送达项目部,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25%混凝土材料款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4、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5、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材料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按需方支付款项出具收款收据,否则不予支付。
( )、双方协商的支付方式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冶电商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2、招标对象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低于视为无效标)。并有相关资质许可证
3、环保要求,供方提供的产品其有害物质排放量必须在国家控制标准范围内。
三、取得招标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于 2018 年 3 月 19日 17:00 时 (北京时间)前登陆到中冶集团电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书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1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中冶集团电商平台网上投标报价后提交
五、开标和评标
1.招标人将根据第四款第一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在中冶电商平台上开标和评标。
2.投标人产品报价、性能指标评分、投标人资金实力、经验及信誉得分、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条件下,以总价最低价(单项最低价依次中标)中标。
评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在中冶集团电商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定标结果通知书。
招标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航天路36号
联 系 人: 殷明兵
电 话: 18996053518
电 子 邮箱: 4044575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