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16)3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除臭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表见表1;设备服务见表2;各系统管线连接明细见表3,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商)完成的工作见表4;同其他标段分界见表5;
表1 本次招标主要设备
表2 本次招标的设备服务
序号 |
投标人提供设备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1 )提供本次招标 除臭系统 的优化设计。 2 )提供招标设备的制造、集成、供货、安装、调试、 试运行 技术指导、软件编制、人员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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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招标设备安装所需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线、光纤电缆、设备接地保护、配套电缆保护管、配套桥架及附件等的供货及安装。内容详见“ 除臭系统 管线安装明细”(表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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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及安装附件,负责预埋件的安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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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设备及管线安装后的土建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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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需明确提出设备接口、预埋管线的技术要求;确定与土建相关联的设备安装尺寸并对安装尺寸的准确性负责,并协助完成和复核各设备基础的验收工作。 |
表3 除臭系统管线安装明细
表4 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商)完成的工作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配电室内低压配电屏的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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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由配电室引至除臭系统总 电源配电箱 的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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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安装与土建相关的设备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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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排污水沟、污水管道的供货、施工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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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备工艺用水:提供至设备所需水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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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电设备安装所需的与土建相关的防雷接地保护系统的安装。 |
表5 同其它标段的分界
分界点 |
内容 |
备注 |
进线 分界 |
按照招标图,以招标图提供给除臭系统的供电电源配电箱为分界点,配电房至除臭系统的供电电源配电箱的供电属土建标或其他标段合同范围(含供电电源配电箱);除臭系统的供电电源配电箱至除臭设备设备控制箱(或控制柜)之间的电源电缆的安装及供货属本合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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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线 分界 |
以设备配套的低压开关柜的出线开关为分界点。由出线开关引至其它标段的电源电缆连接,属土建标或其他标段合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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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 分界 |
设备接地系统(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保护接地、仪表接地)以招标人提供的接地端子为分界点,接地端子至设备接地属本合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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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及信号分界 |
除特别注明外,至相关联的其它标段设备之间的控制及信号传输,以该标段设备的外接输入输出信号端子为分界点。引至其它标段的控制及信号电缆连接,属土建标或其他标段合同范围。 |
2.2 交货期:合同总工期为180天,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60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成试运行。具体的供货和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项目现场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大岚村餐厨垃圾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具备相应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备抽风量不低于60000m3/h的除臭系统供货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一览表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3)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应具有售后服务站或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提供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的原件)。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应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备抽风量不低于60000m3/h的除臭系统供货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一览表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4)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应具有售后服务站或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提供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的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规划展览馆)。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8年3月23日10:00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7.答疑时间
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2018年3月27日17:00前(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下载,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401121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3-6788 6872 传真:023-6788 6845
9.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码及地址:400020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 023-67461833 传真: 023-6746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