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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县城东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法人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响水县城东新区境内

2、工程规模: 包括北海路、清源路、银海路、建安路、开发路、黄河路、天马路、灌江路、珠江路、紫荆路、航海路共11条道路,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监理的工程范围主要指北海路、清源路、银海路、建安路、开发路、黄河路、天马路、灌江路、珠江路、紫荆路、航海路共11条道路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4、监理服务期: 工程施工开工之日始至工程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满,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期2018年 4月。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监理费约65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GXS201803156262125611

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监理的工程范围主要指北海路、清源路、银海路、建安路、开发路、黄河路、天马路、灌江路、珠江路、紫荆路、航海路共11条道路饮用水安全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目标:具体以实际施工招标要求为准。

7.3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 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2 名,专业为 水利部门颁发的 水工建筑专业的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其他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4年12月 -2015年5月或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投标人近5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签订合同,下同)承担过 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管网 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投标时必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服务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招标投标信息(网址: http://218.92.246.62:8090/ggzy/ )“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与招标相关的答疑文件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申请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招标投标信息(网址: http://218.92.246.62:8090/ggzy/ )等栏目查阅,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壹万元 整。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8%收取,以银行汇款缴纳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以保函形式缴纳,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开具,也可有有资质的国有平台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中标人不能按第3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七、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 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县自来水厂院内 地 址: 响水县开发区名门春天18幢301号

邮 编: 224631 邮 编: 224002

联 系 人: 尤伟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18905119085 电 话: 151893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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