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C-ZB-201801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鹿祥路168号
联系方式:张永琪 1816188353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2室
联系方式:裴建东 029-8645070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元);
项目用途:咨询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外,还应该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担保函;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进行查询的企业在开标之前须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4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日下午14:3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4月 2日下午14:30;
3、磋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老三届首座大厦18层A8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联系方式:裴建东 029-86450708
2、开户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东支行
4、账 号:1299078275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