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站街镇集沟村污水处理厂(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兴华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站街镇集沟村污水处理厂(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2.2 招标编号:HXZB20180181。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不在同一位置)。
2.4 建设规模:站街镇集沟村污水处理厂(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
2.5招标内容:站街镇集沟村污水处理厂(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8设计周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或其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3月1日以来至少有两个类似项目(排水工程)设计业绩(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2亿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6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不良记录(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日期之后(含公告发布当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职称证、注册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或其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业绩(合同、至少2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一年度(2016年或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3个月完税凭证、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5.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巩义市新华路佰金苑宾馆四楼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兴华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5619177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