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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宿豫区牡丹江河截污工程一体化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城市水务管理处委托,就宿豫区牡丹江河截污工程一体化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牡丹江河截污工程一体化污水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3098-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85.57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豫区牡丹江河截污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采购,供货周期(含安装、调试期)60天,免费维保期3年。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2016或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03月22日8:30至2018年03月28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人民币1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1日 14:3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27-84355519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水务管理处

  联系人:史晓旭

  联系电话:0527-84465564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465519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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