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一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6]1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一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第一水厂内;
2.3招标内容:包括格栅、闸门、阀门、接头、水泵、风机、刮吸泥机、搅拌器、滤料、液氧系统、臭氧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电气设备和自控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各货物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包括所有货物的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安装(其中滤料、液氧系统、臭氧系统含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 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 供货周期:国产设备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进口设备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2.7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本包所有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如需外购本包主要设备(包括臭氧系统设备、污泥离心脱水机、低压抽屉式开关柜,下同),投标人须获得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3本包主要设备制造商均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项目设备制造商供货业绩要求如下:
3.4.1污泥离心脱水机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个处理量在50m3/h及以上的污泥离心脱水机供货业绩 [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4.2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商须至少具有1个单台臭氧发生量12kg/h及以上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4.3低压抽屉式开关柜制造商至少具有1个日处理量10万吨及以上的净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如合同和用户证明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3.5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5、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2018年 3月27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一水厂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7日每天9:00-12: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如需外购本项目主要设备(包括臭氧系统设备、污泥离心脱水机、低压抽屉式开关柜,下同),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以上主要设备制造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7)主要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主要设备制造商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如合同和用户证明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注:(1)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时整(逾期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料(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7)主要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主要设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或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如合同和用户证明为非中文形式,须在其后附中文翻译)。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如发现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上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中第1)-6)项必须提供原件;第7)-8)项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原件;
3、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或复印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5、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508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地址:长沙市德思勤城市广场A7栋1508房
电话:0731-84446277